2024年9月23日,花门街道大为村书记来到花门派出所,反映村里80岁村民罗某华因未登记户口,在生病住院(已截肢)期间无法报销医保,也无法申请大病救助。
罗某华于1945年9月16日出生,原是花门街道大为村村民(原石门乡为公村人),1984年外出后一直未归,与家人失去联系,其户口于1998年8月18日被村里申报注销。由于户口已注销多年,且老人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资料,情况及其特殊。
为解决这一难题,花门派出所户籍民警欧阳白龙翻阅老户籍档案,终于找到唯一能证明其身份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同时,欧阳白龙下乡走访村民做辨认笔录,找知情群众做调查材料,与当事人见面做询问笔录。还联系小沙江派出所到其离家出走后的常住地小沙江镇旺溪村走访调查,证实其四十年来确实在此生活但未登记户口。
经过不懈努力,11月1日,户籍民警欧阳白龙将户口簿和身份证交到了罗某华手中,解决了老人的燃眉之急。
花门派出所始终秉持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责任与担当,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温暖与关怀。
供稿:魏逸潇 | 花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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